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学院学工部《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艺术学院对照评比基本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了认真评比推荐,经学生本人申报,学生办审核,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评议小组推荐,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现将评比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4日至11月6日,若对此评比结果有异议,请向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学工办反映,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7766905。
附件: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候选人名单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