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本人反映,因材料交接过程的问题,推优工作中遗漏了视觉传达设计233班张涵韵,经过班级团支部再次确认,学院分团委核查,情况属实,现予以增补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2日(三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4月12日前致电或当面与分团委书记联系。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申请入党时间 |
所属支部 |
担任职务 |
1 |
202308540329 |
张涵韵 |
女 |
2005年7月 |
2023年10月9日 |
视觉传达233班团支部 |
无 |
公示地点:理工1411公告栏
联系人: 赵凯
联系方式:0575-87766905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分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