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暨阳学院〔2022〕73号)要求,现就202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王 丽
副组长:徐定高、王静敏、邝慧仪
秘 书:沈金科、吕淼虹
成 员:汪洋、唐彩云、滕聂霞
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全院教职工教学奖励、教学建设等教学业绩材料,评选教学业绩考核等级。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暨阳学院〔2022〕73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2023年度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及教学建设改革等方面的工作业绩,具体评价指标见《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
四、考核要求
(一)参照学院给出的等级比例以总分排序来评定等级。考核等级分为A等(优秀)、B等(合格)、C等(基本合格)、D等(不合格)四个。
(二)考核时间安排
1、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3日为材料提交阶段,参加年度考核教师参照《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和《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相关规定认真填写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2、2024年1月5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对各位教师的材料进行审核,并采取排序的方式考核教学业绩等级,并将教学业绩考核考核结果公示,于1月8日前将考核结果交教务部。
五、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量化分值计算办法 |
备注 |
教学 工作量 |
课堂教学 |
理论课 实验课 |
1、根据上下半年聘岗不同的要求审核是否达到聘岗最低要求,达到工作量的为100分; 2、每超过最低工作量的1%,增加1分,最多加到120分;不足工作量的每1%,减1分,以此类推直至减至0。 2.在学院管理岗位工作且从事本科教学的副教授每学年最低工作量见学校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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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实践教学 |
实习 课程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 社会实践 学科竞赛 |
教学 效果 |
学生评教 |
期末学生评教 |
占教评总成绩的60% |
60% |
60% |
系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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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往教学检查结果对老师的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学教案填写情况(未填写教案的一课时扣2分)、教学日历执行情况(一次没按教学日历执行扣3分),调停课情况(调停课一次扣2分因公调课不扣分)进行扣分。 系部会议迟到一次扣2分,没请假不参加的一次扣5分。 教研室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3分(根据记录) |
40% |
教学奖励 |
指导学生获奖 |
科技竞赛 |
1.经学院认定的一类竞赛按以下标准计分: ①国家级比赛:一等奖60分,二等奖40分,三等奖20分; ②省部级比赛:一等奖4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2.经学院认定的二类竞赛按以下标准计分: ①国家级比赛: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②省部级比赛: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3.经学院认定的三类竞赛以项目为单位计算,每项6分(由项目主持人分配,或由二级学院按参与指导老师人数均分);没有组织校级初赛(学院三类竞赛)直接参加省赛或国赛且没有获奖的二类竞赛以项目为单位计算,每项3分(由项目主持人分配,或由二级学院按参与指导老师人数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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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论文、专利 |
1.发表论文:指导本院学生以第一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得20分/篇,指导本院学生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得10分/篇,指导本院学生以第一作者在一般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得3分/篇;(注4)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获学院优秀奖励3分/篇; 3.指导本院学生以第一作者获发明专利得30分/项、软件著作权得10分/项、实用新型专利得10分/项、外观专利得3分/项,其中外观专利年度最多总计15分。 |
运动竞赛 |
按照体育教育训练学科制定《指导学生获奖情况评分办法》执行。 |
其他活动 |
1.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30、20、10分/项,获优秀奖得分为5分/项。 2.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20、10、5分/项,获优秀奖得分为3分/项; 3.指导学生社会实践团体获奖,国家级10分、省部级5分、校级3分。 |
教学奖励 |
教学成果奖 |
1.国家级一等奖200分/项,二等奖100分/项; 2.省级一等级100分/项,二等奖50分/项; 3.校级一等奖50分/项,二等奖30分/项; 4.院级一等级30分/项,二等奖2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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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教坛新秀等教学荣誉 |
1. 国家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100分;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50分;校级教学名师25分; 2. 省级教坛新秀40分,校级教坛新秀15分、优秀教学教师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 |
其它教学奖励 |
1.国家级获奖: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 2.省部级获奖: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 3.校级获奖: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6分; 4.院级获奖: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3分。 5.心目中的好老师10分。 |
教学建设与研究 |
教改 |
学科、专业建设(建设期内) |
1.国家级100分/项/年; 2.省级50分/项/年; 3.院级30分/项/年; 4.新专业30分/项/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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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期内) |
1.国家级100分/项/年; 2.省级50分/项/年; 3.校(院)级20分/项/年。 |
教学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习基地、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建设期内 |
1.国家级100分/项/年; 2.省级50分/项/年; |
教材建设(教材正式出版当年计分) |
1.国家规划教材50分/本; 2.省重点(规划)建设教材30分/本; 3.正规出版社教材15分/本; 4.译著10分/本。 |
教学建设 |
教改项目共加分2次(项目通过中期检查、通过验收各加分一次) |
1.国家级重点项目100分/项,一般项目60分/项; 2.省级重点项目50分/项;一般项目30分/项; 3.校(院)级重点、一般项目分别为 20分/项、10分/项。分院一般项目5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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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注4) |
1.以第一作者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得20分; 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得10分; 3.以第一作者在正规一般期刊发表论文得3分。 |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