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学院学工部《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要求,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对照评比基本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了认真评比推荐,经学生本人申报,学生办审核,经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推荐到上级部门审定,现将评比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若对此评比结果有异议,请向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办反映,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5-87766905。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