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学生素质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对照评比基本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了认真评比推荐,经学生本人申报,学生办审核,经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推荐到上级部门审定,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注:最终解释权归学工部,以学工部公示名单为准。
公示期自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若对此评比结果有异议,请向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办反映,联系电话:0575-87766905。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