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晚自习学风建设实施细则
一、晨读安排
1.晨读时间:周一至周五7:10-7:40(第6-16周)。
2.晨读地点:各班级指定晨读区。(室外如遇到天气原因转到室内进行)
二、晚自修安排
1.晚修时间:周一至周四18:30—20:20(第6-16周)。
2.晚修地点:各班级指定自习教室。
三、自习要求
1.学生必须按时早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上自习,须有请假手续,没有请假手续,按缺到统计;不允许无故迟到或早退。
2.各班级学习委员积极督促班级同学自习。
3.早、晚自习要保证自习教室的安静(早读除外),要遵守自习纪律,服从管理要求,通讯工具一律调整为震动或无声状态,桌面不得摆放手机,不得大声喧哗干扰他人正常学习。4.自习学生要着装得体,注意文明礼貌,不准穿拖鞋、背心、睡衣等自习;
5.自习学生要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不得在自习教室吃早饭等。
6.任何部门、社团、班级不得在晚自习时间私自占用晚自习教室开展其他活动,如特殊情况需组织活动,需报学工办批准,准备请假条,交给检查人员。
7.学生会查勤时不得上厕所。
8、3次迟到或早退的同学将被记缺勤一次。
四、早晚自习请假细则
1.所有的请假都需要请假条,请假条上需要辅导员签字通过才具有效用。
2、请假条当天提前交给学习委员,学习委员转交给当天的检查人员。
3、因课程原因,部门活动请假的同学,请第一时间将请假信息告知学习委员。
4、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及时上交请假单的(具体的时间讲清楚:早自习还是晚自习),当天先让学习委员将情况告知检查人员,后期补交请假单。(特殊情况最多4次)
五、通报
1、学院每周周五结束统计一周内缺勤的同学将会在学院内通报批评。
因缺勤、迟到、早退等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同学可以通过后续改正情况撤销通报。
2、撤销通报要求
撤销通报要求为:三周全勤+ー次活动+800字检讨。
撤消通报需要4份文件:通报批评单+学风撤销通报批评申请表+活动证明+800字检讨。被通报学生可带上这4份文件找年级负责的辅导员签字,辅导员同意后统一将这4份文件交到团学办公室(男寝三号楼一楼3113),学风建设部会撤销有关同学的通报。
1.三周未受到通报批评的证明。
2.参加的活动可以是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和讲座。活动证明文件参考是附件2。证明文件里面需要附加活动或者讲座的证明,若有名单可以是参与名单的截图(包含自己名字的部分就可),也可以是班级报名参加活动时微信接龙的截图,再给班长确认后签字证明情况属实。
3.800字检讨书,要正确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晨晓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